目前消防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生產企業還未掌握實施規則及認證程序的基本要求,二是不規范的消防車改裝生產尚未完全制止,三是消防車裝備進口審批制度及相關技術規范要求有待完善,部分生產企業對實施消防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市場準入制度持觀望、懷疑態度。
為推動消防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工作取得進展,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和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在通過國家認監委、認可委資質認可審查的基礎上,抓緊制訂實施認證受理與工廠檢查、產品檢測程序,開展了消防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工作。截止2005年1月,已有15家國內外消防車生產企業提出強制性認證申請。評價機構初步調研認為,申請企業基本具備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所要求的工廠生產條件和質量保證能力,其產量及品種基本滿足國內現階段消防裝備需求,認證和檢驗機構的人力和檢驗能力可以滿足開展消防車產品強制性認證的需要。因此,擬于2005年10月1日實行消防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市場準入制度。
為此,認證機構與檢測機構應針對企業反映的實際問題,進一步開展消防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工作實施規則及相關程序的宣貫活動;消防部隊應嚴明消防車輛裝備集中采購制度,嚴格執行消防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市場準入制度,嚴肅制止部隊內部隨意改裝消防車輛,嚴格履行消防車進口審批程序,確保消防車產品強制性認證工作的有效實施。
消防車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消防車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及相關標準組織生產。生產企業可以根據用戶的特殊需要,對消防車輛附件進行局部改裝,但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不能隨意改變消防車輛的技術參數、基本結構,影響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 |